2、 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业主代表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拥有物业的房号、联系电话、简历等;
4、 业主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提交至物协时应同时携带原件,核对后退回;
5、 《业主公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五)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一)、(二)、(三)、(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二、业主委员会备案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由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签名;
2、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必须由记录人、筹备组成员、监票人等主要参加人员签名;
3、 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册,包括职务及上述业主代表名册中各项内容;
4、 选举投票统计表,要求列明总票数、同意票数、否决票数、弃权票数及同意率;
5、 投票通过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6、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现场相片若干。
注:市房管局备案于材料提交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部分应提交资料样本可点击附件查看
- 下一篇: 联合开发房地产若干法律问题
- 上一篇:城市拆迁中的问题与法律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