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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得抑郁坠楼自杀 六继承人争遗产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中年男子奋斗多年换得千万资产,却不幸患上抑郁症坠楼自杀身亡,六名继承人为遗产上法庭。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2012年5月,年逾40的郭某坠楼身亡,公安部门确定为,其生前患有抑郁症,其身亡排除他杀的可能。郭某的家人在极端悲愤的情绪中料理了郭某的后事。2013年2月1日,郭某第一顺位继承人——郭某的父母、妻子及三名子女就郭某的遗产进行了分割并达成了《遗产分割协议》,几方共同约定由郭某的长子继承郭某位于密云县某小区某房产一套、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某房产一套及位于天津市河东区的某房产一套(房产总价值达上千万),郭某的长子在继承完毕之后一年内给付其余继承人相应折价,并约定就协议发生纠纷或者与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主要遗产所在地密云法院管辖。

  后因该协议未实际履行,六继承人发生争议,故郭某长子将郭某的父母、郭某的妻子、及郭某的二女、三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按上述协议继承遗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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