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身处河北保定,远在意大利的菲亚特偷走了长城汽车什么商业秘密?又是采用什么手段盗走的机密?昨晚,中国之声《新闻纵横》致电长城汽车公司宣传部部长商玉贵,这位负责人信誓旦旦地说,长城汽车掌握着菲亚特间谍行为的确凿证据:
商玉贵:长城汽车已掌握了确凿证据,证明菲亚特曾私自到长城厂区研发场地,偷拍了第一款轿车长城精灵在研发期间的照片。
长城汽车认为,菲亚特作为竞争对手,通过假扮成长城汽车的客户或者采用其他虚构身份,偷偷潜入长城汽车研发场地,刺探长城精灵的研发进展和研发方向,菲亚特涉嫌以不正当手段窃取他人研发信息,侵犯了长城汽车的商业秘密。
记者也曾经试图联系菲亚特中国公司,但对方表示,正就此事向高层汇报,目前无法表态。
实际上,菲亚特和长城汽车是一对老冤家。早在两年前的2007年6月,意大利菲亚特公司也曾经向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长城汽车的精灵轿车侵犯了菲亚特新熊猫小型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然而在去年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证据不足为由,对菲亚特提出的请求不予支持,长城汽车胜诉。
但是在意大利,长城汽车却遭到不一样的待遇。去年7月,意大利都灵一家法院一审裁定,中国长城汽车公司生产的“精灵”车型,模仿了菲亚特的小型车熊猫,并禁止长城精灵在欧洲地区销售。
同一案件,出现了不同的判决结果,显然不能让长城信服。为什么享誉世界的菲亚特要和中国的小字辈自主汽车品牌较真?在长城汽车公司宣传部部长商玉贵看来,他们的“精灵”车定位全球版小标准升级轿车,上市以来,攻势很猛,当年菲亚特抓住长城设计上的类似之处大做文章,正是意在阻止这款中国造的小型车进入意大利甚至是欧盟市场:
商玉贵:这个事情我们认为是意大利的判决有失公正。主要是害怕长城的精灵进入意大利,威胁他的熊猫等一些汽车。法院的判决和专家的评审正好是相悖的。专家的评审意见是我们的精灵没有抄袭的可能。
记者:当时出来鉴定的专家是意大利法院派出的是么?
商玉贵:对对对,当时是意大利都灵法院出的一些专家,他们的专家给我们的意见都是一致的。之前我们一直有自己的研发队伍,并且开发也是集世界优秀车之大成,属于继承创新的一款车子,完全自主研发的车。我们开发出的一款产品市场反应比较好,这款车性价比很高,在国内市场特别有竞争力。当我们准备进入意大利的时候,他们害怕中国汽车冲击他们的车型,所以千方百计阻挠这个车进入。对我们的启示是,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要用法律,学会保护自己,该起诉的要起诉,该维护自己权利的,就维护自己权利。
时隔两年后,长城反诉菲亚特,当年的被告变成了如今的原告,而理由也是惊人的相同——间谍、抄袭!究竟是长城汽车抄袭,还是菲亚特违规,目前没有定论。但是,国内汽车行业的专家在接受我们采访时,给出的分析,却与长城汽车的解释不同。
中国汽车行业资深分析师贾新光认为,在小型汽车企业发展的初期模仿十分普遍,不要说国内汽车企业,就是丰田、现代这些日韩企业在崛起之前,也都经历过一段不太阳光的模仿历史,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模仿之后,这些厂商最后都脱胎换骨,开辟了一个不同于欧美车系的新战场。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就是:“山寨”过后有了资本积累,就该打造属于自己的东西:
贾新光:我们汽车工业发展初期阶段就是模仿,比如说通用把奇瑞的QQ进行了解剖,跟通用大宇的车型进行对比,尺寸都是一样的,抄袭的成份非常大,这个是唯一的一个庭外和解的。原来本田和河北的双环也打过官司。现在,发展时间比较长的,比如一汽、吉利、奇瑞,已经开始摆脱这个阶段了,长城他是刚刚搞轿车,所以开始难免有这样的一个阶段。
原来我们都是一个封闭的市场,没有知识产权的事。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是我们改革开放以后才碰到。他在你的市场也生产这种产品,那么你模仿对他就构成一种竞争,所以在这种状况下会打这场官司。这个企业开始不注意这个东西,到一定程度,它就会有这种意识了。现在实际上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双向的东西,一个就是我们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要保护,另一方面也不要去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如今,越来越重视研发和知识产权的长城汽车,比两年前更有了底气:前段时间长城汽车有4款新车型——“炫丽”、“酷熊”、“哈弗5”和“风骏5”,刚刚获得欧盟认证,所以有分析认为,长城汽车是希望趁热打铁,借助这次反诉摆脱抄袭的阴影,更好地开拓欧洲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