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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14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律师提请您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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