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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中不愿同房两年多 为求"性福"妻子诉离婚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近日,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丈夫以不过夫妻性生活作为惩罚,与妻子两年多不同房,无奈的妻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原告姚彩凤与被告吴青岩系广西田阳县巴别乡陇合村人,1998年初,23岁的姚彩凤与22岁的吴青岩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于2000年元月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生下一名男孩,取名韦辉。婚后,勤劳而又有经济头脑的姚彩凤在巴别街上开了一家成衣店,店面经营持续良好,姚彩凤用所得收入在巴别街建了两层半的小洋楼,两口子的小日子过得美满温馨。2010年起,吴青岩开始“跑江湖”卖中药,顺便也替邻里乡亲“望闻问切把把脉”,赚了一些钱。有了买药看病的收入后,吴青岩便开始不安分起来,经常在村里乡间东食西宿、寻花问柳,还渐渐有了噬赌的习性,赚来的钱一分不剩,姚彩凤曾多次好言相劝,但吴青岩置若罔闻。

  2010年5月,吴青岩向信用社借款5万元称要做生意,但是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人,于是吴青岩找来了妻子姚彩凤。姚彩凤对噬赌成性、寻花问柳的丈夫早就失去信心,害怕借来的钱最后变成泼出的水,因此拒绝作为担保人签字,导致吴青岩借款不成。正是这样的小事,引发了吴青岩与姚彩凤之间的极端夫妻矛盾。因为贷款不成,吴青岩把责任都归结于姚彩凤,对妻子又气恼又怨恨,报复之心开始萌芽。从那以后,吴青岩开始滥毒、夜不归宿,对妻子和孩子不闻不问,还公然带着其他女人回老家村里过夜,即便回家,也与妻子分床而居、分锅而食,以“性冷暴力”的方式,惩罚妻子王明霞。这样的生活,整整持续了两年多。2013年7月3日,心灰意冷的姚彩凤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院立案受理后,将应诉材料送达被告吴青岩,但是被告经传票传唤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拟择日宣判。(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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