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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一方隐匿财产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如何防范一方隐匿财产
目前很多夫妻在管理财产方面实行的是单方管理,这既是夫妻之间基于信任的体现,亦有利于财产的管理。但婚姻感情若出现问题,以至于发展到离婚的地步时,也为一方转移、隐匿财产提供了方便。那么如何防止夫妻一方在离婚时转移、隐匿共同财产就成了比较敏感的问题。对此,现提供如下建议:
1.夫妻在共同生活时,应注意收集对方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信用卡卡号、存款凭条等等,以掌握对方的储蓄信息。从实践来看,如果知道一方的开户银行或账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查询对方的银行账户情况。

2.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也可以委托某些调查机构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委托这些机构调查时,一定要查明这些机构的资质。
 
3.如果准备起诉离婚,情况紧急的,在起诉的同时,可以要求法院对你所掌握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比如冻结账户、冻结房产的转让与过户等等。
 
       4.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擅自处分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若对另一方造成损失,其应予赔偿。另外,《婚姻法》还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之前还有隐匿和转移的其他财产,有权在发现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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