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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法。商‌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商‌

该条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明确了偿还的责任――应当共同偿还;偿还的方式――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用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应清偿的数额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法。
清偿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平等原则‌法。‌《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 方向另一方追讨‌法。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法。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法。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法。
 
三﹑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法。
 
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的原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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