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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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