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身在国外,如何申请办理离婚诉讼《授权委托书》签字公证?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目的是为了解除夫妻的身份关系,身份关系解除的同时引发很多法律关系的变化。所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现实生活中,离婚诉讼双方或一方不在国内,近期内不便回国,可以委托国内亲友或者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或者参加由对方提起的离婚诉讼。 因为人在国外,要委托诉讼代理人就必然面临着授权公证。中国公民办理公证要到中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办理公证事宜。在去之前最好和使领馆联系,看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要求。 办理公证的程序和要求: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要亲自到领事馆办理,并须提供: (1)用黑色水笔填妥的《公证申请表》一份; (2)当事人中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离婚文书:如《授权委托书》、《民事诉状》(原告填写)或《离婚意见书》(被告填写)。 注意:办理离婚诉讼《授权委托书》应分清原告(起诉方)和被告(应诉方)。原告除办理委托书外,还应办理《民事诉状》签字公证,被告则还应持国内法院发出的《起诉状》到领事馆办理《答辩状》签字公证或办理《离婚意见书》签字公证。 原告人和被告人不得同时委托同一人办理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要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应包括: (1)已选好的中国国内的被委托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住址、电话等; (2)需要授权给被委托人在国内办理的具体离婚事项。即委托权限。 离婚诉讼《民事诉状》内容应包括: (1)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原告与被告何时何种形式相识,离婚原因; (2)诉讼请求(包括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家庭财产分割意见)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公证手续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一般不提供急件服务。特殊情况,办理加急为3个工作日取件,每件加收一定费用;办理特急为2个工作日取件,每件加收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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