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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必须公正吗?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婚前协议必须公正吗?
小曼和男友准备结婚了,决定签个婚前协议,约定将男友支付首付的房产一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的按揭由夫妻两人共同承担。让小曼疑惑的是婚前财产公证跟婚前协议是一个概念吗?是不是婚前协议必须公正了才有效呢?
婚前财产公证是将准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明确,然后去公证处做个公证,一旦将来婚变,主张个人财产时便有了依据。婚前协议是准夫妻婚前签订的,明确将来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一个协议,它可以约定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财产,有些将子女抚养等也纳入婚前协议的内容。
 
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法律明确应当办理公证、登记等手续生效,才必须要公证或者登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合同成立时生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婚前协议须公证,因此公证不是婚前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没有公证过的婚前协议也是有效的,但公证后的婚前协议效力更高,能够被推翻的概率更小。公证过的协议具有了公信力,往往是不可撤销的,比如合同法明文规定,对于公证过的赠与合同,赠与方不得撤销和反悔。而协议经过公证,也可以有效预防一方以非自愿、受逼迫等为由,推翻合同。所以,为稳妥起见,婚前协议还是做个公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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