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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国务院总理***公布了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这个条例的公布标志着工伤保险由原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部门规章上升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大大提高。这个条例在保护职工利益方面主要做了以下规定: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1,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条例》明确规定,工伤保险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这意味着在原有基础上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范围,有力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以往享受不到工伤待遇的临时工、农民工、合同工,现在也有了保障。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无需职工个人承担,而且用人单位还须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2,大道的工伤的认定。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条例》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况:(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大道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大道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除上述情形外,还有三种情形也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条例》同时还明确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3,工伤保险认定的申请。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先申请原则。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4,工伤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不仅使工伤事故解决的效率有所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三不”。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条例》规定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三个禁区:一是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二是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三是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大道的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6,劳动能力鉴定有专家参与。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过去,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作出,现在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监督委员会作出,该委员会建立有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除了应当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外,还特别强调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7,违法行为的处罚。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工伤诊断证明的,最高可罚款1万元。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如果存在“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或“收受当事人财物”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我们相信,这个《条例》必定会对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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