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飞刊哪些?
[问题释解]: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即时解除:也称为"被迫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通知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末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末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立即
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