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住配偶有外遇把柄

文章编辑:网络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6-12-05

如何抓住“小三”把柄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人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俗称“小三”)的证据而心烦。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等,甚至将当事人堵在门外。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如何找到有效又有力的证据呢?
以下五类关键证据,法院是会采信的: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是警方的笔录。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
 
三是单位的处理材料。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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