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转移财产造假借条,婚姻中的财产纠纷

文章编辑:网络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6-12-05

转移财产造假借条,婚姻中的财产纠纷    

 关键词:财产纠纷、离婚、转移财产

     丈夫有了婚外情,到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此时,妻子殷女士方才知道丈夫在外写了很多假欠条。这样一来,殷女士明显处于了劣势,为难之下殷女士找到了晨报法援。在婚姻家庭中因为财产引发的纠纷日趋增多,本周法援将对此给予重点关注。   
  丈夫制造假欠条妻子离婚有顾虑   
  殷女士感觉自己很悲哀。“从去年开始,我丈夫在外就有了别的女人。”殷女士说,但是为了这个家和孩子,她一直没有将此事挑明。可没有想到,丈夫竟率先闹着要离婚。殷女士不同意,丈夫干脆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更意外的是,后来竟还冒出了一堆欠条,都是丈夫给亲戚及父母写下的。“他让我共同承担这些债务,这明显是想转移财产。”殷女士被丈夫的这一“阴招”弄得不知所措,只好拨通了晨报法援求助。   
  法援解读: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离婚时夫妻一方给自己亲属出具的欠条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相关债务一般是不予认可的。而且,如果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殷女士同样不用担责。   
  自愿放弃财产还能不能反悔   
  葛女士和丈夫是在今年9月份协议离婚的。据葛女士介绍,离婚的时候丈夫自愿选择了净身出户,并且也在离婚协议书中白纸黑字写明放弃多有的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可是就在前几天,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自己吃亏了。”葛女士说,现在前夫突然反悔了,说是要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葛女士不知道前夫是不是还有权利要求重新分割这些财产。   
  法援解读:葛女士的丈夫已经放弃了分割财产的权利。离婚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且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男方现在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学法: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依法由夫妻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以及依约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7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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