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不准离婚案件是否可以再次上诉
文章编辑:网络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6-12-05
判决不准离婚案件是否可以再次上诉
夫妻因闹离婚起诉到法院,法院调解和好后,不久又以同样理由起诉到法院离婚,法院是否受理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上述问题的答案是法院不予受理。
- 下一篇:东莞婚姻律师之三:涉外离婚案件律师实务研究
- 上一篇:东莞离婚律师为你释疑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