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师猥亵多名小学女生 兽行败露被判五年徒刑
文章编辑:网络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6-12-05
家住辽宁省台安县的李某,在担任台安县某村小学的班主任期间,因涉嫌猥亵儿童,于2012年6月被台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与同年7月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近日,台安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因涉及个人隐私,遂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经台安县法院审理查明,李某自2011年担任班主任期间,在教室及图书馆内多次摸班内王某(12岁)的乳房,后来又以取考试卷纸为由将王某带回家中,在其家西屋床上,摸王某的乳房,吮吸王某的乳头,事后威胁被害人王某不要声张。
2012年,李某又数次对班内其他4名女孩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性骚扰。直到2012年6月份,一名被害女孩的家长知道了此事,找到学校理论,李某的兽性才败露。
法庭审理中,被告人李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有多名证人证言及被害人陈述。台安县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李某为满足个人欲望,寻求性刺激,利用其担任班主任的特殊身份,多次猥亵儿童,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从重惩处,遂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
法官提醒:未成年女孩在面对“非法要求”时要勇于说“不”,像本案中受害者王某被强制猥亵数次,却始终不敢跟家里说,结果导致犯罪分子一年多逍遥法外,胆子也越来越大,侵害了多名幼女。同时,家长如果发现孩子学习成绩突然下降,有心事时,千万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责骂,要勤和孩子沟通,及时发现问题于萌芽状态。同时,法官提醒家长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及时报案,不要觉得丢脸,不好意思公开,导致犯罪分子越发猖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