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进行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文章编辑:网络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6-12-14
不进行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作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本公司与股份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中将有同业竞争因素的资产和业务,投入股份公司并采取其他调整措施避免同业竞争。在此基础上,本公司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将本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中与股份公司属于同类业务的企业由股份公司承包经营,双方签定承包协议,本公司尊重其独立经营自主权。
二、本公司确认,在股份公司增资配股时,将首先以上述被承包企业的资产作为资金来购买股份,以使上述被承包企业逐步并入股份公司;本公司亦可以更为适当之其他措施达到前述目的。
三、本公司确认,将不再设立任何与股份公司存在同行业竞争的企业、项目、生产线、产品等。在股份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不从事与其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集团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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