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偿协议书

文章编辑:网络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7-11-23
工伤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于2006年10月进入甲方工作,2007年3月16日因工受伤,甲方已为乙方出全部医疗费,经双方一致共同确认工伤可以鉴定为伤残七级。现乙方提出离厂,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去做伤残等级鉴定,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叁万叁仟元。现就工伤补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约定解除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
二、 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全部共计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000元)。
三、 协议签定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请求,不能再以  此提起诉讼,双方互不承担任何民事义务。
四、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定,双方已对合同内容充分了解。
五、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二00七年九月六日      二00七年九月六日   二00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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