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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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变更协议书

文章编辑:网络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6-12-05

 
 
甲方:卢xx          身份证号:
乙方:杜xx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拟合作经营五金加工厂,于2003年4月15日签订了一份《合伙合同》。期间,因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合同至今未能履行,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一致同意,因签订合同后,甲方资金严重不足,导致
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于2003年4月15日所签订的《合伙合同》予以解除。
二、         乙方以个人名义于2003年8月14日开办的“东莞市万江
炜业五金加工厂”的一切权利、义务,一概由乙方个人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其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使用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自费负责。
    三、双方为履行合同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及解除合同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见证方存档。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OO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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