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协议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 总则
1.1本协议所牵涉设备和模具以及产品造型、工艺技术等知识产权均为甲方所拥有,甲方享有所有权。
1.2甲方因生产需要外协加工,由乙方协作完成。为保证甲方提供的设备模具能合理的使用和甲方产品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委托加工协议书》,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1.3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条款规定和要求,如违约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并按协议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做出赔偿。
二、协议内容:
2.1 甲方提供设备共 台给乙方,(设备名称和设备型号分别为: ),
甲方提供模具共 套给乙方,(模具名称和模具型号分别为: ),乙方用该设备模具为甲方加工产品。
2.2 甲方拥有上述设备和模具的全部所有权,乙方只是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加工产品,使用甲方的设备和模具。
2.3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使用设备,不能擅自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模具为自己工作或不合理的使用该设备和模具。
2.4甲乙双方合作完成与否,乙方都应对本协议项目中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包括甲方提供的材料、工艺、参数、图纸、资料和技术信息、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任何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2.5 甲乙双方合作完成后,五天内乙方应当将甲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和模具归还甲方。
2.6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利用甲方所提供的样品、工艺资料、产品(含不合格产品)、原材料等帮助或提供给第三方生产类似产品。
2.7 不得利用甲方名义、甲方产品及提供一切资料做宣传。
2.8 以上协议乙方如有违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人民币,同时乙方还将赔偿甲方的全部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获赔偿诉诸法律的律师费等),同时终止合作关系。
三、其它
3.1甲乙双方在业务往来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2 甲方企业现在正在进行改制,由三来一补改为外商独资,甲方企业将要转制的新企业名称为: ,原企业注销,则该新企业代替原企业享有和承担本协议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3协议有效期为200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可通过协商续约或终止,如未及时续约或终止,合同条款对双方仍然有效。
3.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5本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6本协议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