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股协议书
甲方:xxx 身份证号码:
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
2009年 *月 *日甲方与乙方合股注资成立了东莞市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约定各占50%的股份。因甲乙双方原因现乙方决定退出并将本人所拥有的xx公司50%股权让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退股,并另找他人入股 。协议如下:
1 双方现确认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公司债权有应收账款¥***元(详见附表1),债务¥***元(详见附表2)。
2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对驰明公司新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3 甲方确认乙方退股转让应获得¥446853元(肆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叁元),甲方应将该退股转让款提存于第三方监管,具体事宜另见资金监管协议。
4 当本协议约定应支付乙方退股转让款¥446853元(肆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叁元)到达乙方帐户后,乙方亦不得再以xx公司的股东或工作人员的名义对外进行各项活动。
5 本协议签订之日,退股转让款¥446853元应提存第三方,乙方当日无条件配合甲方至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事宜,股权变更完成正常情况下应不迟于2009年6月15日;
6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7日内,乙方应负责与xx公司
或甲方人员去附件1所例应收账款的客户处签订业务切结确认书(格式见附表4);未能签订业务切结确认书的相应款项,相应从乙方应得退股转让款中扣除;签订业务切结确认书时间至迟不得超过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否则视为未能签订业务切结确认书。
7 业务切结确认书签订后确认的款项如果在该确认书签订之后两年内对方公司破产导致不能回收,乙方应向丙方承担该笔坏账的50%。
8 退股转让款到达乙方帐户日,乙方即应将所保管的xx公司财物交还甲方。
9 本协议所列债权债务,甲方、乙方声明各自对外再无以“东莞市xx科技有限公司”之名义并且无甲乙双方共同签名的负债或签有其他可能产生债权债务之协议,否则行为人应承担所有一切之法律责任,赔偿未签名一方及xx公司因此造成所有损失(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
10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需遵守,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退股转让款的20%支付违约金。
11 不是归究于乙方的原因,超过2009年6月15日乙方仍无法收到退股转让款¥446853元,本退股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仍占有东莞市xx科技有限公司50%的股份。并且乙方可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违约方应按退股转让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3 本协议管辖地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14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