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子曾向女友借款。后来女友提出分手,男子赌气拒不还钱,被前女友起诉至法院。7月5日上午,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1年9月,孙小琳(化名)与陈雪林(化名)经人介绍认识,10月1日双方开始同居生活。2012年5月1日,二人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情况下按农俗置办了结婚酒席,举行了婚礼。2012年6月22日,陈雪林向孙小琳个人借款17000元并出具了借条,2012年11月份,陈雪林又向孙小琳借得其父亲寄存在孙小琳处的10000元现金。2012年12月,孙小琳提出分手离开陈雪林,并再无与陈雪林共同生活的意愿。此后,孙小琳多次向陈雪林催讨欠款,陈雪林觉得自己没追成孙小琳,是很丢脸的事,因此总是恼怒地说:“你嫁给我,我立马还钱。你不嫁我的话,一个铜板都别想要!”为此,孙小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雪林立即偿还尚欠借款27000元。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陈雪林存在恋爱不成让他很丢脸,因而赌气不还钱的错误思想。为此,法官积极做陈雪林的思想工作,教育陈雪林恋爱和借款是两回事。男女恋爱不成很正常,这不丢脸,这是两人相处的问题。借款是另外一回事,不能将借款和恋爱捆绑在一起,借款不还反而是丢脸的老赖行为。最终,陈雪林转变了思想,认识了错误。双方达成调解,陈雪林当庭一次性偿还孙小琳27000元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