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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为醉酒女开房休息 见房门未关起邪念获刑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两对男女吃夜宵喝醉酒之后,本想只是好心为同行醉酒的女性朋友开房休息,路过房间门口见房门未关却起邪念,将醉酒女性强奸。近日,该男子王海龙因强奸罪被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审理查明:2013年9月17日晚上,被告人王海龙与朋友李华月来到某KTV唱歌,并叫了KTV服务员欢欢陪唱。10时许,王海龙、李华月邀请欢欢和同伴小小外出吃夜宵。席间,欢欢、小小均已喝醉。9月18日凌晨0时许,王海龙将李华月、欢欢、小小带至一宾馆的306房间后开车外出闲逛。10多分钟后,应李华月的请求,王海龙返回宾馆又开了301房,小小一个人在306房睡觉,随后王海龙再次开车外出闲逛。3时许,王海龙返回宾馆时发现小小没关房门,于是进入房间在小小相邻的床上睡了一会儿,之后产生了和小小发生性关系的念头,故不顾小小的反对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海龙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王海龙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当庭自愿认罪和具有悔罪表现,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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