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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妻吵架心情不好 男子钻进学校厕所猥亵女生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一男子因为一时心情不好,为寻找刺激,竟然跑到校园内猥亵女学生。10月16日,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猥亵案,以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刘振(化名)拘役4个月。

  2013年6月24日晚,刘振因和妻子吵架心情不好,便窜至某中学校园内,发现一女生独自进入厕所,便尾随其后,进入女厕后对该女生进行猥亵,看到被害人手中拿有手机,害怕其报警,遂将手机夺走,翻墙逃离。后刘振在家中被抓捕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胁迫手段,对妇女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妇女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鉴于其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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