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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筹毒资雷雨天冒死盗高压电设备被判刑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广西德保一男子为筹毒资,打起了盗窃的主意。为了不易被人发觉,该男子专门选择在一个打雷下雨的深夜,冒着被高压电击的危险,盗窃了某水电站的高压电设备,但还是被当场抓获。2013年9月4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盗窃案,判决被告人罗嘉宝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2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罗嘉宝伙同黄东良(另案处理)为筹毒资,趁着雷暴雨窜到德保县某三级水电站,用剪线钳剪断该站的钢条及防盗网,盗得35KV高压接地线3条及黄铜片、红铜片、红铜条等物。被该站职工发现后,黄东良拿着所盗得的物品逃跑,被告人罗嘉宝在仓库内被当场抓获。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被盗的高压接地线、黄铜片、红铜片、红铜条价值为3690元。

  另查明,被盗物品高压接地线、黄铜片、红铜片、红铜条等物已全部收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嘉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国家财物价值达3690元,数额较大,被告人罗嘉宝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罗嘉宝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有一定悔罪表现,法院认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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