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返问【东莞律师顾问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东莞律师顾问网

业务领域
在线咨询
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者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在线留言

看不清?点击更换
刑事辩护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业务领域 > 刑事辩护 >

轻信网友外出游玩 花季少女被逼KTV坐台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河南一未成年少女王某,被网友李某以游玩为名骗至福建省将乐县,遭李某殴打胁迫后被逼至KTV上班坐台。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同时判令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进入KTV娱乐场所。

  王某和李某在网上聊天认识。李某得知介绍一女子进KTV坐台即可收取2000元好处费后,遂产生将王某骗至将乐坐台的想法。2012年2月25日,李某以游玩为名,将王某骗至将乐县水南镇新村54号租住房内暂住。第二天下午,在李某要求王某前往KTV上班坐台未果后,伙同亚斌(在逃)在租住房内殴打威胁王某,王某被殴打后于当晚开始前往KTV上班坐台。为防止王某逃跑,李某和同伙川川(在逃)在王某上班期间在门口看守,下班后将王某带回租住房看守。2012年3月2日,王某被将乐县公安局民警解救,同日,李某在租住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以强制的方法非法剥夺被害人王某的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李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寄语:法官提醒广大网友,网上交友比现实交友缺少真实性,交友时应注意辨别对方素质和品格,会见网友更需要谨慎,网友见面最好不要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要选择公共场所,不要轻易到私人住宅、郊外等私密、偏僻场所,以免遭受不法侵害。

 

在线咨询律师
手机咨询热线
13929435886 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