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系死者母亲) 身份证号:
(系死者父亲)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受雇于甲方。在 年 月 日 因病在公司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乙方为死者全部直系家属,没有其他直系家属.现甲乙双方就 身后处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已为死者购买社会保险,由乙方自己申请向社保部门理赔,甲方将协助乙方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
二、 在社保赔偿之外,甲方另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 元)作为对死者家属的慰问和经济补偿款。
三、 该款在乙方火化完死者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 乙方保证其是死者的合法的直系亲属,并且死者没有其他直系亲属。
五、 协议签定履行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赔偿请求,不能再以此事提起诉讼,双方相互不再承担任何民事法律义务。
六、 如果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本协议约定,守约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违约方应承担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和诉诸法律的律师费和诉讼费.
七、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定,双方已对合同内容充分了解。
八、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九、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 乙方: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