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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公证书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法规标题死亡公证书
颁布日期2004/1/1
颁布单位公证文书                                         
 
死亡公证书
 
 
 
  
  1.格式 死亡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男(或者女),于×年×月×日在××××(地点)因××(死亡原因)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死亡与出生一样,也是很重要的法律事实,也能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而死亡最重要的是死亡日期。死亡公证就是公证机关对公民死亡这个法律事实所进行的证明。办理死亡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
  (2)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资料: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②申请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③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出具的证明和户籍管理机关注销户口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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