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返问【律师法律咨询站】,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法律咨询站

业务领域
在线咨询
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者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在线留言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法律文书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法律文书 >

工程项目联合投标(施工)管理协议书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工程项目联合投标(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拓展东莞市建设市场,双方本关“平等互利、紧密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组成紧密的联合体,并就在东莞城区(甲方资质可经营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投标共同施工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时限
合作期限暂定一年半。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约。
二、合作形式
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各自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变,各自的隶属关系不变。双方保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模式。
共同设立以甲方名称命名的办事机构或经营场所,乙方作为甲方签约使用甲方合同企业资质在东莞区域范围内进行建设工作项目联合投标的合作伙伴,与甲方在该地区进行联合投标。凡属东莞地区的工程项目,优先由乙方负责组织报名、投标及与此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办理、提供完善的可在东莞地区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及承接工程的合法资质和相关资料。
负责按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办理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所需的各项证明和资料。
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银行保函、投标担保书等事宜,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现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随时安排真实有效且在东莞市建设局备案的投标员及项目经理参加交底会、投标会。
若投票工程项目中标,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中标后的有关手续,如:外来企业单项工程注册备案手续、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承包人银行履行约保函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乙方责任
负责提供甲、乙双方共同设立在该地区办事机构的经营场地、办公设备等硬件设施,并承担该办事机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负责收集、整理、提供拟投标项目的各类资信,选定投标项目,甲方按其要求提供投标项目所需的资料。
负责组织投标项目的商务、技术标的标书制作工作,自行核算工程成本,确定投标报价,投标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承担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报名费、资料费、标书制作费,投标保证金、项目经理差旅费等。
四、其它
1、合作期间甲方可派壹至贰名代表常驻东莞办事机构,负责协调甲、乙双方之间的工作并临管该机构动作,乙方负责其食宿并支付其人工工资、交通、通信费用。
2、甲方负责工程项目,由甲方主持该项目的投标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中标后甲方可按双方商定的价格优先发包给乙方。
3、乙方负责主持投票的工程项目,中标后由乙方负责组织施工(如乙方施工技术力量满足不了生产要求时,可由甲、乙双方联合组织施工)。乙方应根据中标工程大小支付中标工程合同价格   %至    %的管理费及双方商定应支付给甲方的其它费用,具体细则甲、乙双方可就中标项目再行签定《中标工程项目管理协议书》。
4、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五、协议书份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定之日起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在线咨询律师
手机咨询热线
13929435886 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