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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未丢失钱却被盗取 户主起诉银行索赔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准备到银行取钱周转生意的周先生,却被告知卡内余额不足,一查明细才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在异地被先后8次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划走66000余元。卡一直在自己身边,钱却不翼而飞,周先生认为这是银行的监管失责,于是将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周先生起诉称,因为与他人合伙经商需要用钱,周先生于2013年8月10日来到北京市海淀区一家银行取钱,周先生到柜台出示银行卡,准备支取60000元时,银行工作人员却告知卡内已没有钱,周先生让其打出取钱明细,发现明细单显示的是该卡在河北定兴某自动取款机转账50000元,后又分7次取走16500元,支付手续费105元。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提示下,周先生报了警,并到岳各庄派出所说明了情况,民警告知周先生这种情况需要到案发地报案。于是,周先生驾车来到河北定兴城区刑警队说明情况,后又根据警察的提示,回到银行卡的原开户行做了一笔交易,以证明卡没有丢失,同时在银行也做了笔录。

  周先生认为,其卡并没有丢失,也无其他人知道密码,账户资金变动时,原先办理的银行短信提醒也没有及时发送短信进行告知,银行方面存在过错,应该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损失66505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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