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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姚晨微博"明码标价" "微博女王"起诉劳动报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因在新闻报道中称姚晨发1条微博2万、转发1条微博几千,近日,劳动报被“微博女王”姚晨以报道失实、名誉侵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于6月14日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

  姚晨诉称,2013年3月20日,《劳动报》刊登标题为《微博“明码标价”产业链浮出水面》的新闻报道,该报道中记者未经调查核实,以第三方名义捏造虚假内容,发布“像姚晨这样千万级粉丝的大伽(大明星),单独发一条软文价格2万元,转发一条几千元”的不实言论。该报道已被各大新闻媒体广泛转载。

  姚晨认为,该报道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形象造成严重侵害。其发现不实报道后,先后通过经纪公司和代理律师向劳动报发函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但其一直拒绝删除该报道网络版及赔礼道歉,劳动报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

  姚晨表示,作为社会公众人物,个人名誉胜过一切,绝不允许任何媒体或个人捏造虚假内容来诋毁其个人名誉及社会公众形象。劳动报作为一家专业新闻媒体,明知报道内容失实,却拒不道歉和消除影响,已违背其作为媒体的基本职业道德,并违反法律。故诉至法院,要求劳动报立即停止侵权、删除侵权报道的网络版及所有相关链接;并在《劳动报》醒目位置、官方微博置顶位置连续三十日刊登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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