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分手后,男子汪某气愤难平,将前女友纪某的照片信息发布到网上,并配上侮辱性的文字内容。近日,经过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汪某向纪某书面赔礼道歉,并承诺立即删除网络贴吧内的相关内容,赔偿纪某损失500元。
汪某和纪某本是一对恋人,双方交往了几年,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后来因琐事闹矛盾,经常争吵而分手。由于两人在交往时汪某曾出钱给纪某家买房,并买首饰礼物等送给纪某,汪某遂将纪某诉至法院,要求纪某返还购房款及礼物等合计79000元。纪某认为自己已经吃了亏,只将首饰还给汪某,购房款不想予以返还。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纪某一次性向汪某返还43000元及首饰,汪某放弃其他请求。案件调解兑现后,汪某又觉得自己吃了亏,于是伙同其家人到纪某家大吵大闹,纪某父亲报警后,汪某等人才离去。
汪某回家后,觉得气愤难消,于是将纪某的照片、个人信息等发到“百度泗阳吧”内,并写了一些侮辱性的言语内容,对纪某及家人造成不好的影响。纪某又将汪某诉至法院,要求汪某停止侵害,删除贴吧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经过法庭说服教育,汪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汪某当面向纪某道后,又向纪某写书面赔礼道歉信,随后删除了贴吧内的相关内容,赔偿损失500元,并保证今后不再干预纪某的正常生活,
维护权益应采取合法手段,如采取过激手段、违法手段侵害他人权益,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