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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书记非法圈地获刑一年半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重庆市巫山县官渡镇原党委书记方昌满因非法占有160平方米有国有土地出卖牟利,并在其任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37000元。近日,巫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其构成侵占国有土地罪、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方昌满让其妻子李某以每平米120元的价格,从“小城镇办”购买90平米国有土地,然后以其姨妹夫高某之名违规建成住房一栋,之后非法圈占房屋周边的国有土地160平方米。2008年初,因该镇进行商业开发,方昌满房屋周边土地迅速增值,方昌满遂产生将违法圈占的土地占为己有的想法。同年5月,方昌满以官渡镇“小城镇办”的名义虚构一份2006年5月的土地转让协议,并让原“小城镇办”主任何某作为转让方在协议上签字,加盖了“小城镇办”的印章,从而非法占有国有土地160平方米。2009年12月,方昌满将违法圈占的土地作价68000元卖给方某、向某。此外,方昌满在担任官渡镇镇长、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37000元。

    因方昌满主动供述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并退回了全部赃款,法院遂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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