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开始,李某夫妇因生意需要来天等发展,并在县城某街租赁何某夫妇的一间三楼的单间作居住用途。为方便照顾小孩,李某夫妇把两个儿子都带在身边,和他们一起在外面生活。每年的暑假都是李某生意最红火的时期,但是也正因为是放假,也就少了很多时间看管儿子们。也正因工作忙碌,为图省事让放假在家的大儿子帮忙照看小儿子,不曾想却失去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儿子。2009年8月某天,李某、冯某将其小儿子李其某(2006年5月10日出生)交由大儿子李集某(1996年10月20日出生)看管后去上班。当日19时许,李其某从租住的单间的阳台排气扇窗口处坠落地面,当场死亡。赚再多的钱也看不到曾经疼爱的小儿子了,想到这李某夫妇内心就无比的伤心。为此,李某夫妇把何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经查,涉案房屋的阳台上有铁杆所制护网至顶,右方护栏系由铁皮护住,,铁皮左上方有约30厘米宽度的排气窗口一个,离地面约130厘米,排气窗口下有一方台,高度约为80厘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其某在事发时只有两岁多,一般身高也只有80厘米左右,要独自爬上比自己高或差不多的高的方台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房屋的该项设计对李其某并不构成危险,李某夫妇要求屋主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不足,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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