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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摔碎紫砂壶遭索赔40万,证据不足法院判赔500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马先生将朋友的紫砂仿古壶摔碎,遭朋友索赔40万。昨天,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马先生被判赔500元。

  杨先生称,他有制壶工艺大师顾景舟亲制并赠送的一把紫砂仿古壶。去年12月10日,朋友马先生将壶取走代卖。今年3月24日,马先生不慎将壶摔碎,遭杨先生起诉。

  马先生当庭出示了一份紫砂壶研究会会长出具的书面证言,证言称诉争紫砂壶完全用模具制成,是低级的仿品。

  法院审理认定,杨先生仅以他与拍卖公司约定的拍卖底价40万作为索赔依据,证据不足。因马先生同意按普通仿制品价值500元进行赔偿,法院不持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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