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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甩男友,女大学生分手被迷奸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北京某知名高校大一在读生小轩(化名)以最后一次见面谈分手为名约其就读于北京某重点高校的前女友小北(化名)见面,后在宾馆开房,欺骗小北喝下随身携带的药水的水后强行与其发生关系。5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小轩有期徒刑4年。

    据悉,小轩与小北系高中同学,高中时期即恋人关系,但这并没有影响两人的学业,而是在互相帮助、互相促进中顺利通过高考,最终如愿以偿地考进了同一座城市的两所重点大学,成就了青梅竹马双双飞的浪漫佳话。

    入学前半年,两人维持着良好的恋人关系,并在此期间发生过性关系。半年有余,小轩成绩优秀,积极活跃,各方面发展都比较好,小北感觉到了两人的差距,慢慢产生了距离与隔阂,遂提出分手,小轩未予同意,两人一直保持着普通朋友关系。在此期间,小北有了新的男朋友,小轩意欲挽回与小北之间的感情,于是便以谈分手为名约小北见最后一面。

    小轩天真无知地认为再次发生性关系是挽回他们感情的方式,将其前女友小北约至宾馆房间内后,欺骗小北喝下药水,小北虽不愿意,但因药水作用无力反抗,小轩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小轩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处理过程中,小北出于高中同学、昔日恋人的情谊,在司法机关的供述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情形,因涉嫌伪证罪被取保候审。目前,小北还在等候司法机关的处理。

    法院根据相关事实与证据认定小轩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前女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最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小轩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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