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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物流一个电话三辆卡车骗走30万元钢材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今天上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进行了宣判。

    河北固安县某公司的老总边先生,是北京一家物资公司的老客户。基于彼此的熟悉和信任,边先生从这家物资公司购买货物从不用亲自来京,每次都是电话订货、电汇付款之后,雇佣物流公司提货。

    2009年6月1日,边先生通过电话联系,又从物资公司购买了价值30万元的钢材,准备运往四川省成都市。按照惯例,边先生在物流信息网站上发布了寻找承运人的信息。很快,要求承运的电话纷纷打来。其中一个名叫“艾永峰”的人,自称是北京某物流站的经理,运费报价最低,边先生便选择了此人。双方在电话里谈妥了运费、运抵日期等细节。“艾永峰”将3个车牌号发到边先生的手机上,并说这些车辆将去提货。边先生又转发给物资公司的经理。

    当天下午,3辆解放牌卡车开进了物资公司位于北京东郊百子湾火车站的货场。物资公司经理核对了车牌号无误后,“艾永峰”将钢材装车运走。

    5天后,成都的收货人还未收到钢材。边先生拨打“艾永峰”的手机询问。“艾永峰”开始支支吾吾,后来干脆关闭了手机。边先生感到不妙,被骗了!当即向北京铁路公安机关报案。当公安人员要求边先生提供更多线索时,边先生才意识到,“艾永峰”的物流站在哪里,有没有营业执照自己全然不知,甚至连这个人也没见过,只凭一个电话就轻信了对方!

    2009年11月10日,铁路公安机关经过多方侦查,终于在丰台区一处出租房里将“艾永峰”抓获。

    原来,“艾永峰”真名董雪峰,是一个外地来京的无业人员。2000年5月,董雪峰购买了***,冒名在丰台西站附近租了一间民房,对外称是物流站,实际上根本没有向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一直在伺机行骗。案发当天,董雪峰雇了3辆卡车将钢材从物资公司提走后,连夜运到河北省容城县,卖给了当地的钢材市场。20余万元赃款在四个多月间已被董雪峰挥霍一空。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认定,董雪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在与托运人口头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托运人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董雪峰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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