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常兴华近几年来在河口经营装饰建材生意,时常遇到资金周转的困难。去年夏天,他听到朋友关于信用卡的介绍,比借钱方便,购物时刷卡还不用付息,正愁资金周转困难的常宽不禁动了心。 经了解,他觉得使用自己身份证办的信用卡可透支额度太低,便委托在河口税务局工作的朋友,找来了朋友王某、李某等7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008年5、6月间,常兴华在当地农业银行分别以朋友的名义办理了7张可透支消费的信用卡。自2008年7月,常兴华开始轮流透支使用这些信用卡,至2009年8月先后透支6万余元,刚开始的几个月,常兴华都能按时还款,但随着生意规模加大,资金缺口逐渐加大,6万余元的透支款迟迟无法归还;再后来,常兴华的生意做赔没有了偿还能力,他便选择藏匿,让银行找不到人。今年8月初,银行多次追讨未果便选择了报警。
令河口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吃惊的是,常兴华在接受讯问时竟天真地以为自己的行为“根本没有犯罪,只要把钱还上就行了”。
警方在案件审理中还发现,银行滥发卡是信用卡犯罪和银行风险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根源,亟待从根本上予以规范,加强监管。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常兴华在银行的朋友为了完成发卡的任务,不顾条件不够也给办理,这存在着极大隐患。更可怕的是,银行只要拿到身份证复印件就敢发卡,完全忽略了本人现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的“要件”。另外,银行也略去了办卡后回访的重要环节,致使常兴华可轻松持有另外7人的信用卡。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培风告诉记者,当前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信用卡滥发意在抢占商机,一些银行基层部门在操作上为了追求量而存有很多漏洞。信用卡用得好是个理财工具,用不好就是个大负担。许多消费者在办信用卡前并不是很了解它,有的成为“卡奴”,有的甚至走上违法道路。因此,消费者在办卡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防止因为疏漏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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