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某公司是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投资设立的注册资金1700万美元的独资企业,主要生产不锈钢丝。经营中,日方法人代表渡边一男因年事已高,逐渐将管理权转移到中国孙氏两姐妹手中。去年4月,孙氏姐妹手持其与渡边一男的转股协议及变更法定代表人意见书,在工商部门变更了公司登记。
公司刚平静两个月,渡边一男又以遗嘱方式将公司股权和管理权交给了女婿渡边康夫,随即病逝。事后,渡边康夫接管公司时,遭到孙氏姐妹拒绝,遂以股东决议形式免去孙氏姐妹法定代表人职务,申请变更工商登记,但未获工商部门批准。8月,深陷金融危机的日本某公司紧急将秦皇岛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威海某公司。但是,由于孙氏姐妹实际掌控秦皇岛公司,威海公司无法受让股权。
为此,威海公司于今年2月向威海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公司履行协议并赔偿经济损失。紧接着,孙氏姐妹也向秦皇岛一家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掌控公司的合法性。威海公司针锋相对,另向威海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否决孙氏姐妹的掌控权。
威海中院审理中,发现不但威海公司和日本公司深陷其中,秦皇岛公司也因股权纠葛而无暇处理金融危机带来的经营困难,数百名员工忧心忡忡,纷纷到有关部门上访。为此,威海中院确立“零震荡”处理原则,全力调解。
法院经过一次又一次地奔走,一回又一回地游说,三家公司终于原则同意由富有经营经验的孙氏姐妹受让秦皇岛公司股权,但在价格、履行方式等细节上争议仍然很大。承办法官意识到,本案关键是威海公司和日本公司对秦皇岛公司的实际状况不了解。为此,法官除了要求孙氏姐妹提供详细资产经营状况外,亲自通过有关部门查询公司账目,并在一周时间内7次组织三方当事人协商股权价格。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孙氏姐妹向威海公司一次性支付1250万元,威海公司扣除自身直接损失后,将余款付给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