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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腹生子,50万买不断探视权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一段畸情,让女孩康燕产下私生子,更离奇的是,孩子的生父竟掏出50万元,买断了康燕的“母子关系”。日前,31岁的康燕走进了苏州市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接待室,面对律师泪水涟涟,手指不断抠着纸水杯,诉说着七年发端的那段苦涩日子;摆在面前的,是一份按手印的“私了协议”:康燕自愿为程俊生孩子,待满月结束后,程俊夫妇补偿康燕人民币50万元,保证以后善待孩子,康燕离开苏州,并保证从此不再介入他们的生活……如今,她想要回六岁的儿子。

  女职员爱上了自己老总

  事情要从2002年说起。那时,大学毕业的康燕应聘到苏州一家公司做业务员,因工作关系,认识了公司的老总程俊。康燕说,从第一次见面起,处事稳重、温文尔雅的程俊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此后,康燕有事无事地找程俊汇报工作,在心里,能见一见程俊背影也幸福。

  程俊也被康燕的美貌和活泼的性格所吸引,频频接触中,两人擦出了火花,终于越过底线。康燕知道程俊有妻室,自己充当的是第三者,但感情深陷却无法自拔。

  2003年3月,康燕怀孕了。康燕说,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程俊时,程俊非常开心,要她把孩子生下来,并租了一套房子,希望康燕不要上班在家养胎。程俊也时常来看望,恩爱不减以前。康燕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幸福之中。

  老总只想“借腹生子”

  就在康燕全身心地迎接宝宝的降临时,变故横生。据康燕回忆,一天,程俊对她说,他只是想“借腹生子”,从没爱过康燕。因妻子有病,不能生育,而他是家中独子,父母的传统观念很强,他要承担着“传宗接代”的义务,这样做也很无奈。他还表示从没离婚的想法,不过,康燕生下孩子后,他会拿出巨额补偿。

  这对康燕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康燕决定,割断这本就不该有的“畸形感情”,把小孩流掉。然而,医生说,因产期临近,现在流产风险太大,可能导致终生不育,并会危及母亲生命。

  康燕只好把小孩生下来。不过康燕始终认为,程俊是慑于妻家的势力才不敢离婚的,因为妻家势力很大,要体谅他的难处。

  50万买断“母子关系”

  2003年11月,康燕生下一名男婴,程俊一家高兴得合不拢嘴。让她意外的是,在婴儿哺育期间,不光程俊母亲,就连程俊的妻子也到医院积极参与护理。满月刚过,程俊来找康燕,商谈协议补偿一事,表示可以多给她一些钱。

  康燕痛哭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她想,孩子不管在哪里生活,长大总要认亲生母亲的,而以后自己还要结婚生育,经济状况又差,若让孩子先在程俊那边,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况且程俊确有难处,于是答应了程俊家人的要求。

  不久,康燕跟程俊夫妇签了协议,孩子由程俊夫妇抚养,并保证善待孩子。程俊一次性支付人民币50万元补偿费给康燕。康燕拿钱后3天之内必须离开苏州,以后双方互不来往,并断绝母子关系,女方不得来探望小孩。如女方违约双倍归还补助金,小孩由女方抚养……

  康燕拿了50万元,在依依不舍中离开苏州,去了广州。

  “东窗事发”丈夫和她离了婚

  人非草木,到了广州后的康燕思儿心切,签下协议不到半年,便要程俊让她探视儿子。程俊以协议规定为由拒绝。

  康燕对儿子的思念一天比一天强烈,心像被刀刮着,直到和新单位同事小夏结婚,才稍微好转。可是,“借腹生子”的事又被小夏发现,维持四年的婚姻告终。五年没见过儿子的康燕要向程俊夫妇讨回儿子,再遭拒绝。

  无奈之下,康燕来到苏州市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苏州名仁律师事务所吴香柱律师认为,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亲权关系,属于法定范围,不是用协议、金钱所能交换和放弃的,“女方断绝母子关系”当属无效。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也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因此,即使程俊夫妇支付50万元,但买不断一个母亲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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