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调查的广度与深度
资产调查是商务调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商务活动的多样性,一个企业甚至一个个人的资产构成是十分复杂的,因此在资产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最常遇到的问题是:如何在办案成本之内合理确定资产调查的广度与深度,从而真正实现委托人的调查目的,完成委托要求。
在讨论资产调查的广度与深度之前,有必要对资产调查的概念加以明确。
一、资产调查与资产追踪
资产调查从广义上讲包括两个内容,其一是资信调查中对调查目标资产状况的调查,即狭义上的资产调查,其二是指为特定目的而进行的资产追踪。
狭义的资产调查,一般作为资信调查的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了解调查目标的资产状况和经济实力,是对调查目标财产状况进行的全面的调查。
资产追踪按照调查目的和调查内容不同又分为两部分:为非诉讼目的而针对特定财产的去向和状态进行的调查为非诉讼资产追踪;为诉讼前申请保全、诉讼后申请执行而对某特定的调查目标的可执行财产进行的调查,称为诉讼前后资产追踪。
资产追踪一般具有比较明确的调查内容和目的,与狭义的资产调查相比,其针对性更强。从这个意义上讲,资产追踪实际上是广义的资产调查的特例或延伸。
在调查实践中,资产调查针对的目标通常是企业而非个人,故此本文对资产调查的讨论特指针对企业而进行的广义的资产调查。
二、资产调查的广度
资产调查的广度,是指了解一个企业的资产状况时,需要对哪些内容进行调查,即如何确定调查范围。
(一)资产调查的内容
从法律角度讲,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的资产主要分为两类,即不动产和动产,其中又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从经济和财务角度上划分,企业的资产又可划分为实收资本、对外投资、应收帐款等。根据调查中的实际情况,在对一个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调查时,主要考察的几种资产类型基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即不动产,主要包括企业的自有房产(如厂房、办公场所等)、投资房产,在个别特殊案件中有时也会涉及土地;
2.大额动产,主要包括车辆、设备、办公用品等;
3.对外投资,主要包括对其他企业持有的股权或债券;
4.应收帐款,即债权,民法上的“代位求偿”制度使这类资产在诉讼前后资产追踪案件中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5.分支机构,对于法人企业而言,其下属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企业或机构的财产和收益,从法律角度讲属于该法人企业所有,因此在对企业法人的资产进行调查时,有必要考察其分支机构的财产情况;
6.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由于知识产权的人身属性使此类财产往往无法执行,但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财产,可以作为一个企业资产的特定组成部分,也可以用于对外投资,因此调查此类财产对于全面了解一个企业的资产状况具有一定意义;
7.股东或合伙人资产,对于合伙制企业和个人独资公司而言,由于其合伙人或出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企业的合伙人或出资人的资产进行调查。
(二)确定资产调查广度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实际上,除以上七类财产外,银行帐户是了解一个企业资产情况的一条非常直观的渠道。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银行帐户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范畴,受到严格的保护,除公、检、法机关外,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查问。这就涉及到调查的一个原则—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所有调查活动的根本原则之一。在资产调查案件中,确定调查范围时,首先就要遵循这一原则,即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确定案件的具体调查范围。
2.合理性原则
资产调查案件中,并不是每一个案件对上述七个方面的财产情况都需要展开调查,调查的范围必须根据不同案件的特殊情况和委托人的实际要求来确定,有重点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了解,此即合理性。
比如在诉讼后资产追踪案件中,委托人的目的主要是了解调查目标的资产状况从而为执行法院判决提供条件,因此调查重点是那些可供执行的、具有较大价值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对于无法执行的专利权、著作权等,则没有调查的意义;而在狭义的资产调查案件中,委托人对调查目标的资产进行调查,其目的在于全面了解调查目标的真正实力,此时知识产权就有必要列入调查范围之中。
合法、合理地确定资产追踪的范围,对于调查机构而言,可以规范操作、避免风险;对于委托人而言,根据调查机构的建议,有针对性地了解特定目标的资产状况,可以节省费用、更有效地实现其调查目的。
三、资产调查的深度
资产调查的深度,是指了解一个企业的资产状况,需要达到什么样的程度。
(一) 委托人的调查目的是确定资产调查深度的基础。
确定资产调查的深度,首先必须明确委托人的真实意图。
一般而言,在狭义的资产调查案件中,委托人对特定目标的资产进行调查,其目的往往是希望通过全面地掌握一个企业的资产现状况,从而了解调查目标的经济实力,进而通过分析调查目标的经济实力和商业活动记录对其信誉等级进行评估。基于委托人的这种意图,在调查预算有限的条件下,调查工作的重点在于“全”而非“深”,即全面了解调查目标的资产组成各部分的情况,特别是现阶段的状况,以便委托人全面了解调查目标的经济实力。
但在诉讼前后资产追踪案件中,委托人的目的非常明确,即查找到调查目标可供执行的财产,从而维护其利益、挽回损失。因此这类资产追踪案件的重点在于“深”而非“全”,即在大致了解调查目标的资产构成后,有重点的对特定财产进行深入的调查,明确其基本状况、价值、产权归属等情况。仍以知识产权为例,在诉讼后资产追踪案件中,就没有必要对此类财产进行深入的追查。
(二)不同类型的资产要区别对待。
在确定资产调查的深度时,还要根据特定财产的类型和特点进行分析。
根据调查的实践经验,了解一个企业的资产状况,必须落实为对特定财产的调查。因此,确定资产调查案件的深度,实际上就是确定对某项或某类具体财产的调查深度。
以诉讼前后资产追踪案件为例。根据经验,在这类案件中,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一般是调查的重点内容。对固定资产的调查只要做到掌握该资产的现状即可,如一房产所处何处、现价值如何、产权归属情况、是否设有抵押等;而对于对外投资,除了要掌握调查目标对股权的持有现状外,还有必要对调查目标投资之初的情况、所投资的公司的经营状况、历史上股息红利的分配情况、以及近期是否存在分红可能等多方面展开调查。
(三)时间分析方法
调查实际上是一个收集、分析有关信息的过程。任何一项资产,从时间的角度看,与其有关的信息不外乎包括现状信息、历史信息和未来信息。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在明确了委托人的意图后,可以采用时间分析的方法,对不同类型的资产从时间的角度进行分析,从而确定调查的深度。上文对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的分析,也是采用了时间分析的方法。
1.现状信息
财产的现状对于考察一个企业的资产状况通常是最重要的,因此对于任何一种类型的资产,掌握其现状信息都是必须的。
现状信息通常包括财产内容、财产状态、产权归属、所有权人关系等。调查机构除了要了解调查目标现阶段拥有哪些财产外,有必要对这些财产的产权归属进行深入的调查。如房产、车辆等需要在相关国家机关登记备案的财产,要向有关机关就特定财产的产权进行核实,要明确特定资产上是否设定有抵押或质押权;对于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要向有关部门对其价值和市值进行核实,并请专业的机构进行评估;对于分支机构,则需要了解该分支机构是否仍然存立、与调查目标的从属关系等。
2.历史信息
这类信息在了解调查目标的应收帐款、对外投资方面十分重要。
对应收帐款而言,其历史信息包括形成原因、存在时间、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的变更或承继关系等。
对于对外投资,则有必要对投资之初的情况进行了解,如投资方式、出资是否到位,还需要对所投资企业的历史经营业绩、股权红利的分配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这些信息对于了解调查目标的商业信誉、投资收益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下面以一个案例说明在对特定资产进行调查时,调查深度有必要达到对历史信息的收集。
在对A企业进行诉讼后的资产追踪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该企业的注册资金中有30%都是投资人B公司转给该企业的应收帐款。根据“代位求偿”的法律原则,这些应收帐款可以列入委托人申请执行的财产。但是通过对应收帐款的历史信息进行深入调查,调查人员发现,应收帐款中有近20%的帐款形成于八十年代,而B公司在将该帐款转给A企业之前并没有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很多债权早已过了诉讼时效,从法律角度讲,A企业实际上已经丧失了相关的债权;其余10%的帐款,债务人已经归还给B公司,B公司却没有转给A企业。鉴于此,调查人员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委托人并建议追加B公司为共同被告,对上述10%的应收帐款申请执行。
3.未来信息
未来信息在诉讼前后资产追踪案件中有比较重要的意义。如调查目标对外投资公司近期是否存在待分配的股息红利、到期债权,对于确定申请执行的财产范围都很有参考价值。
在狭义的资产调查中,考量调查目标的经济实力时,若调查目标的资产构成中存在对知识产权部分,也要对专利等有期限的权利进行调查,了解其权利期限、权利灭失时间,对于评估相关的知识产权价值都有一定意义。
时间分析方法在确定资产调查的深度时有较强的实用性,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时间分析方法对调查的深度进行分析后,还可以根据委托人的具体要求和办案成本,有针对性的将调查内容分步骤操作。
如在狭义的资产调查中,调查人员可以首先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调查目标资产的现状信息进行基础性的调查,全面掌握调查目标的资产现状。在对现状信息的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可以根据调查结果,对特定财产进行合理的分析和推断,选择其中的调查重点,向委托人建议,对调查难度较大的资产的历史信息或未来信息另案处理。这样,不但可以使整个调查的思路从面到点逐步清晰,而且在调查人员的协助下,委托人可以有选择性的对调查目标的重点资产进行深入的调查,节省费用,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