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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也要签合同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停薪留职也要签合同
【用户咨询】:
我原来在一家国企工作,由于企业效益不好,我办了停薪留职,然后就到一家民营公司工作。但我现在工作的这家公司始终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每次我找经理,经理就说我的劳动关系在原来那家国企,而他们公司只需要准时给我发工资即可。请问,我能要求现在工作的公司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吗?
【东莞律师解答】:
您所在公司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由此可见,既然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当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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