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美女"见面竟是男儿身 男子愤而抢手机
一男子通过玩微信认识了一个“美女”,第一次聊天就决定见面,不想见到的“美女”竟是男儿身。男子觉得自己“被耍”,伙同他人抢了“美女”的手机。日前,经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审理,该男子王某因抢夺罪,被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缓期8个月执行,而他的同伙韩某则被判处拘役5个月。
今年4月,有个陌生的女人在微信上和王某打招呼。“我看对方的微信身份是女的,而且头像是一个白皮肤大眼睛的美女,就加她了。”王某说。两人聊得投机,当天晚上便约定了见面。
一番梳洗后,王某兴高采烈地叫上了自己的好友韩某一起约见“美女”,炫耀自己的“桃花运”。王某如约来到见面地点,“美女”没等来,却等来了一个男人,双方不欢而散,可王某却觉得自己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想把对方揍一顿,教训教训他。
当天晚上,王某再次和“美女”蒋某取得了联系。王某说,“我在微信上面跟对方约了再见面,还骗他说是我一个人去跟他见面,他同意了。”
一见面,王某就走到前来赴约的男子蒋某面前,不由分说就给了蒋某一脚,还要求蒋某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我身上只有100块,你们要么就拿去。”“100块,抽包烟都不够!”王某越想越气。
这时,王某想到对方用的是苹果4S手机,应该值几个钱,在好友韩某的游说下,王某也起了歹心。两人一番商量,决定“唱双簧”。由王某假装坏人,而韩某则在边上扮演好人。
“我拿着棍子假装要揍他,韩某则在边上劝,可是我们演了半天,他也没把手机拿出来,还哭了,我们就放弃了。”王某交代。
一招不成,又来一招。“我在一边假装报警,韩某则要求男人把手机拿出来,骗他说我们看一下短信截图留个证据就行了。对方把手机掏出来,我们趁他不注意,就从对方手里把手机夺了过来。”王某说。
手机被夺后,蒋某随即报警,民警立即展开侦查。5月5日下午,在西塘桥街道某银行附近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后又在某租房内将韩某抓获。
说法: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以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夺走其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该案的特殊性在于,王某得知内情后十分生气,决意教训对方,也就是其见面前的犯意是故意伤害,见面后先实施了伤害行为,在此过程中又临时起意谋取钱财。从王、韩二人实施的“暴力”行为来看,系二犯罪嫌疑人商量后,一人假装欲殴打被害人,另一人在边上劝,即使用“演双簧”的方式欲非法占有被害人的手机,该“暴力”仅是轻微的暴力行为,且蒋某在哭泣之后,二人很快就放弃了这种暴力行为,所以未达到抢劫罪的暴力行为标准。而从财物的占有来看,二人趁被害人蒋某不备,公然夺取,故而认定为抢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