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破产清算律师:(外商投资)清算工作计划书
文章编辑:网络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6-12-05
东莞破产清算律师:(外商投资)清算工作计划书 经审批机构批复,同意本公司进行清算.自2008年9月 日开始进行清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清算工作计划:1成立清算组,由 人组成.2 编制资产负债表并附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册,在清理财产时编制报表,并报审批机关.3提出清算方案,包括:1) 清算费用2) 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3) 应缴税款4) 清偿公司债务4第一次清算公告5第二次清算公告6书面通知债权人,接到通知之后30天内申报债权.7 债权债务清偿.1)登记核定债权,并通知债权人2)向债务人发征询函3)债权债务清偿,组织追收分析坏帐.8物资作价变卖处理1) 存货和固定资产评估2) 存货和固定资产转让变卖9编制清算结束日资产负债表10分配剩余财产11 编写清算报告,并报审批机关.12各项资料移交.13 向税务,海关,外汇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14 向工商注销登记,缴销营业执照,凭税务海关出具证明和清算报告办理注销手续.15刊登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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