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内拾得银行卡取走现金 触犯刑律被追责
一时贪欲,他将客人遗失物据为己有
范某今年24岁,老家在河南宜阳县。初中毕业后范某没有再继续上学,而是离开老家来到郑州,先后在多家KTV、娱乐会所打工挣钱。期间,他结婚生子,如今已有了一个1岁多的儿子。
2012年6月,范某来到桐柏路某娱乐会所上班,因为聪明勤奋,不到半年,范某便被提拔为经理,管理着KTV的多名服务员。工作顺心,家庭和睦,范某应该感到十分幸福,但一次贪欲的膨胀,却改变了范某年轻的人生轨迹。
2012年11月16日晚上10时,范某在KTV当班,此时有客人提出想调换包间,范某便提前进入一个包间查看情况,这时沙发上一个棕色的钱包引起了他的注意。
“我拿起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有150多元现金,一张身份证,还有两张银行卡,一本驾驶证和一些票据等。”范某讲述着当时的情形。
范某说身份证上的人姓宋,现金他装进了自己的衣兜,钱包和其他东西则装进了另外一个衣服口袋。范某表示,自己并非想占有这些财物,他知道这应该是客人落下的,想等等看有没有人回来找,可直到凌晨两点范某下班,他并没有等到失主。
“没人来找,看来这些钱他并不在乎,我就拿着吧。”此时的范某瞬间贪欲膨胀,他说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觉得这点钱不算什么,所以不再打算还给失主。
拿身份证套密码取钱,看似道德问题实则触犯刑律
下了班,范某骑电动车回家,此时他突然产生了去银行查查那两张银行卡的想法。他一路骑行来到长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的工商银行,停好电动车,范某又将自己羽绒服的帽子套在头上,低着头便走进了这家自助银行。
在ATM机前,范某拿出捡到的两张银行卡,先将农行的卡放了进去,提示输入密码时,范某没有多想,拿出那张身份证,将上面的出生年月当做密码输了进去,没想到竟然一次成功。
“当时我挺意外的,没想到密码这么简单。”经查看,该张卡中有存款5300余元。范某分两次,一次取了2000元,一次取了3000元,将5000元现金装入了自己的口袋。范某紧接着换了另一张卡,但这次密码却不是身份证上的生日,连续几次输入错误,范某便带着两张卡和5000元现金离开了自助银行。
回去的路上,范某将钱包和里面的东西扔到了路边的台阶下,接着便骑车回到租住处休息。几天后,范某将取出的现金存入了自己的银行卡。
不懂法让他付出沉重代价,警醒他人莫要重蹈覆辙
然而范某的“好运”并没有持续几天,11月28日,警察来到范某的租住处,一同带来的还有一份刑事拘留证。原来,失主宋先生当晚和同事一行来到该娱乐会所唱歌,晚上11点多,宋先生上完厕所回来,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因为钱包里现金不多,宋先生并没有特别担心。
11月17日早上,宋先生通过电话先将两张银行卡进行了挂失,25日他又来到农行卡的开户行办理补卡手续,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里面的钱已经被人跨行取走了5千元。
“我那晚喝多了,一不留神就把钱包丢了,第二天挂失后,想着应该没事,没想到还是被人把钱取走了。”在银行的建议下,宋先生选择了报案。
警方通过查询银行的取款记录,找到了范某取钱的ATM机,通过查看监控录像,警方发现,事发时,有一男子曾用宋先生的银行卡取过款,该男子右手食指缺少两个指节。因为案发时间较短,加之犯罪嫌疑人特征十分明显,警方很快就将范某抓获归案。直到此时,范某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中原区检察院随后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6月20日上午,中原区人民法院特意来到河南工业大学的模拟法庭,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审理。
主审该案的法官石洋说:“之所以选择在这里开庭,主要是考虑到暑假即将来临,不少大学生喜欢到KTV唱歌,加之现在的年轻人多喜欢刷卡消费,法院要借该案警示大家如何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安全。”不仅如此,考虑到范某与在校大学生年纪相仿,却因为法制观念淡薄,一时生贪念而误入歧途,少年庭庭长翟红斌在随后的法制讲座中告诫大学生们,希望通过这鲜活的案例教育大学生学好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按照公诉人的量刑建议,范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虽有法定从轻情节,但仍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在场的近200名大学生在旁听了审判后发出阵阵唏嘘,范某自己也表示,都怪自己不懂法,原本以为只是捡了他人的财物没有归还,最多是道德有问题,没想到却触犯了法律,希望自己的教训能够警醒他人,切莫再犯和他一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