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遭拒,无良男子激情过后拍艳照勒索情人
文章编辑:网络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6-12-05
2009年春节期间,祁某与已婚女苏某偶然邂逅,随后便发展成情人关系。4月22日下午,祁某与苏某在建湖县某宾馆内发生性关系后,祁某便用手机拍下正在熟睡、且全身赤裸的苏某的照片。
5月2日,祁某向苏某借钱遭拒绝后,便将苏某的裸照发至苏某的手机上,并以散布其裸照为要挟,向其勒索人民币3万元。
当晚,苏某至公安机关报案。次日,在交付现金的过程中,被告人祁某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但由于其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
与情人激情过后,拍下情人的裸照,并以此索要3万元。近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祁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