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吐血,黄静诉华硕案当场立案
事发突然 法官提前受理了黄静律师诉状 并当场立案
黄静诉华硕名誉侵权
时间:12月25日下午
地点:朝阳区法院
昨天下午,黄静律师团成员付占平前往朝阳法院递交起诉华硕名誉侵权的诉状,法院当场批准立案。在此案中已退出代理人身份的周成宇仍然出现在朝阳法院,而且还发生了惊人的一幕:在排队等待提交诉状的时候,周成宇突然口吐鲜血,吓坏了周围的所有人。朝阳法院的受理法官因此提前了黄静律师的等待号,优先受理了黄静的案件。
相对于半个月前黄静在海淀法院起诉华硕欺诈消费者的证据,此次黄静在朝阳法院起诉华硕侵犯其名誉权的证据简单了许多。主要有一份证明华硕声明的公证书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黄静的律师认为,检察院的《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已经白纸黑字写明了黄静是正当的消费维权,只是维权过度而非敲诈勒索,而华硕的官方声明仍然指责黄静敲诈勒索,仅这两份证据足以证明华硕侵犯其黄静名誉权。
已经退出此案代理人身份的周成宇称自己仍放心不下案子。昨天,算是陪同律师付占平前来立案。让人吃惊的是,说着说着,周成宇忽然“哇”的一声吐出一摊鲜血,吓坏了现场的所有人。之后,朝阳法院的三四名法官赶过来进行慰问,还找来法院医务室的医生对其进行护理。据周成宇说,自己吐血是先天性心血管病造成的,最近可能应对很多问题太过劳累,因此旧病复发,最近经常吐血。“我就是死也要等到华硕低头认错那一天。”周成宇不住重复道。
鉴于周成宇的身体状况,法院的受理法官不再让他们排队,而是提前受理了诉状,并当即决定立案,黄静律师先期交纳了2500元的立案费。
针对黄静起诉 华硕公司法律顾问表示——
不排除申请调取黄静周成宇口供
黄静诉华硕合同纠纷
时间:12月19日下午
地点:海淀区法院
针对黄静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华硕,华硕公司法律顾问苗运平昨天表示,不排除在案件审理中申请法院调取周成宇、黄静二人在公安机关的口供,以查明案件事实。
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上周一就已经被各大媒体报道的海淀法院受理黄静起诉华硕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实际上在上周五周成宇才向海淀法院缴纳了4万多元的诉讼费。由于华硕公司属于台湾企业,按照法律规定,被告方应有一个月的举证期。
苗运平昨天表示,华硕公司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所有的诉讼消息都是从媒体上知道的。对于华硕方面将如何应诉,苗运平表示其在没有经过企业授权的情况下,还不便于表态。由于此案的前期炒作已经长达一个多月,双方手里的证据基本已经在向法院提交之前都在媒体上公布,目前还有悬念的两项关键证据一是涉案的笔记本电脑和CPU,二是公安机关掌握的案件事实和情节,包括周成宇和黄静二人在公安机关的口供。
对于周成宇和黄静相识的时间等关键问题,尽管黄静在海淀看守所接受其律师询问时曾说:“我们是2005年9月,在网上聊天时认识的,认识之后不久就交朋友了。”但是周成宇一直对外称其是在黄静的笔记本电脑出问题后才认识黄静。而有关司法机关曾披露,对二人何时相识的问题,二人在办案机关均有供述。如果二人在刑案中的口供等公布于世,对查清这一事实将更加有利。
据悉,按照我国民诉法相关规定,民事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口供等相关证据。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也有权利、有义务去调取当事人无法取得的类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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