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协议书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原为男女朋友,于2008年 6月 7 日甲乙方共同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合同编号:GB/T xxxx] ,所购买的房屋座落在东莞市南城区xx室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达成如下协议:
一、 该房屋购买时乙方有出资人民币20000元,现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45000元,该房屋产权以后归甲方所有。
二、签定本协议后甲方继续按揭该房,如果有任何未付按揭的情况与乙方无关。
三、签定本协议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0元,在2011年6月30日前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5000元,2011年12月31日前甲方乙方向支付余款人民币10000元。
四、乙方在收到第一次付款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并领取一手房产证。乙方还应当配合甲方办理公证委托,委托甲方指定的人代为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房屋全部过户到甲方名下。如果由于其它原因导致该指定人不能代为办理过户手续的,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自己也应当亲自协助甲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五、任何一方在签定协议后均应完全遵守协议,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并且不能免除其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六、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双方自愿签定。
七、本协议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要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向该地址或电话送达信息通知后即视为已通知到对方。
八、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果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均可向东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文字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见证方各执一份,待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男方)签章: 乙方(女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