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朱xx
地 址:横沥镇村尾,工业区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横沥xx塑胶制品厂(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由乙方承担租甲方位于东莞市横沥镇村尾工业区厂房,宿舍等牧业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范围
1、 甲方将位于横沥镇村尾村工业区的厂房一幢(二层厂房,二层宿舍)
二、 租赁期限
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5年,即从2007年1月1日赶快至2012年12月30日止
2、 。乙方在租赁其他内自行负责一切办厂费用,如卫生消防,牌照,治安费等,乙方在承租期间要搞好安全防火工作,做好安全生产设施,否则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改厂房。
4、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 若本合同期满,乙方需要继续租赁承物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担租权,乙方必须于租赁期满?为放弃优先权。
三、 租金计付方法
1、 本合同所未之租赁牧业的租金前三年为每月人民币21000元计,后二年租金外交使团为每月22050元计(则由2010年1月1日起计)
2、 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二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厂房或月息10厘订加收利息。
四、按金预付租金
1、 乙方在签定合同后付叁个月押金壹个月上期给甲方作为订金,订金在租赁期满最后叁个月中扣除。
五、期满后固定物品不能拆除,房屋及高州如有损坏,乙方必承担维修及赔偿义务,但甲方不能要求乙方复原当初之原貌。
六、如本合同如有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存两分,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东莞市横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