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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持亡夫生前借条追债 妻子笔迹鉴定辨真伪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王某丈夫李某死后不久,就有人拿着李某生前所立的借条,找上门来向王某追索欠款。王某则坚称借条系伪造,不愿还钱。近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以笔迹鉴定意见支持了被告王某的辩称,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李某于2012年7月去世。妻子王某还没有从丧夫之痛中走出来,两个不速之客便不期登门,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她归还李某生前所借款项。面对两人摆出的有李某签名的五张借条,王某惊诧莫名。因李某在世时,夫妻感情和谐,无论大事小事,彼此从无隐瞒。五张借条上借款金额共计49000元,对王某的家庭经济条件来说,已称得上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王某寻思着,如果确有此借款一事,丈夫不可能不告诉她,但事实上王某对这几笔借款一无所知。

  一边是貌似真切的李某笔迹,一边是夫妻间的长期忠实和信赖,王某毫不迟疑,选择了相信过世的丈夫。她声称,这几张借条肯定是假的,“债权人”可以去作笔迹鉴定,如果确系李某所立,除还款之外,鉴定费由她承担。2013年5月,在双方认可选取的李某笔迹样本后,经法院委托鉴定,五张借条上的“李某签名”并非李某所写。

  建湖法院认为,该案中两原告提供的五张借条上,虽有李某的签名,但该签名经司法鉴定,并非李某所写,且两原告也未提供其他证据,故不予采纳,遂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鉴定费用由两原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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